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2013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批准学院正式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现有软件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商学院、药学院、陶瓷学院、人文与音乐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形成了以轻工艺术设计、轻工信息技术、轻工装备制造为特色品牌,财经商贸、食品药品为特色支撑的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应聘代码为“1”至“14”岗位的报名时间:
     2016年6月4日—2016年6月30日17时止。
     应聘代码为“15”至“45”岗位的报名时间:
     2016年6月4日—2016年6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后现场确认方式。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kjxy.net.cn/)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近期2寸正面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并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箱方式通知参加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应聘代码为“1”至“14”的岗位:
     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8日17时止。
     应聘岗位代码为“15”至“45”的岗位:
     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17时止。
     2、现场确认地点: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
     3、现场确认要求: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kjxy.net.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经资格初审后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3张近期2寸正面照片(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请自行在报名系统(http://www.hnkjxy.net.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学历或职称要求为博士或教授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代码“1”至“14”的岗位: 采取试教、考察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用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2)应聘代码“15”至“32”的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选。试教采用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应聘代码“33”至“40”的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实际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面试人选。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4)应聘代码为“41”至“45”的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选。试教采用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代码“15”至“32”的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代码“33”至“40”的岗位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应聘代码“41”至“45”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62155(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31-82861189(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部门

岗位代码

专业(方向)

计划数

年龄

学历学位或职称

其他要求

艺术设计学院

1

室内艺术设计方向

1

50及以下

教授

 

艺术设计学院

2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1

50及以下

教授

 

软件学院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计算机相关专业

2

50及以下

教授

 

机电工程学院

4

机电一体化、机器人技术、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1

50及以下

教授

 

商学院

5

电子商务

1

50及以下

教授

 

商学院

6

商务管理

1

50及以下

教授

 

药学院

7

药学类专业

1

50及以下

教授

要求药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药学专业。同等条件,有两年以上医院、医药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艺术设计学院

8

室内艺术设计方向

1

40及以下

博士

 

艺术设计学院

9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1

40及以下

博士

 

软件学院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2

40及以下

博士

 

机电工程学院

11

机电一体化、机器人技术、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1

40及以下

博士

 

商学院

12

电子商务

1

40及以下

博士

 

商学院

13

商务管理

1

40及以下

博士

 

药学院

14

药学类专业

1

40及以下

博士

要求药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本科阶段必须是药学专业全日制毕业。同等条件,有两年以上医院、医药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合计:16人

备注:
1、年龄计算,40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2、博士、教授引进待遇按照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部门

岗位
代码

岗位

专业(方向)

计划数

年龄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艺术设计学院

15

教师

服装设计与工程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服装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艺术设计学院

16

教师

设计艺术学

2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三年以上室内设计及建筑装饰行业工作经历。

艺术设计学院

17

教师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设计艺术学(室内设计方向)、建筑学(室内设计方向)、工业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2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二年以上的室内设计及建筑装饰行业工作经历。同等条件,建筑学(室内设计方向)、工业设计(室内设计方向)优先。

艺术设计学院

18

教师

工程造价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二年以上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同等条件,有造价员职业资格证的优先。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

艺术设计学院

19

教师

数字媒体艺术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同等条件,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方向)优先。

艺术设计学院

20

教师

建筑学(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同等条件,有三年以上环境设计与规划工作经历者优先。

软件学院

21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

3

30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同等条件,有二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软件学院

22

教师

信息与通信工程

2

30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同等条件,有二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软件学院

23

教师

软件工程

3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同等条件,有二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软件学院

24

教师

网络与信息安全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同等条件,有二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软件学院

25

教师

嵌入式软件设计与应用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同等条件,有二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机电工程学院

26

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理论与应用专业

2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同等条件,具有机器人设计制造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商学院

27

教师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企业管理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有一年以上在管理、行政人事、培训、销售工作经历或一年以上课程教学经历。同等条件,本、硕均为工商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商学院

28

教师

会计学、财务管理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有一年以上企业财务岗位工作经历或一年以上会计专业教学工作经历。同等条件,按本、硕均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次序依次优先。

商学院

29

教师

管理学(电子商务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方向)、艺术设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2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有一年大型门户或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工作经历或一年以上课程教学经历。

商学院

30

教师

营销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1

30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有一年以上企业营销工作经历或一年以上课程教学经历。

药学院

31

教师

中药鉴定、生药学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药学院

32

教师

药物分析学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信息中心

33

电教工程师

广播影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教育、影视艺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二年以上视频处理、编辑工作经历,熟练使用各种视频处理软件。

信息中心

34

网络工程师

网络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软件等专业

1

35
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二年以上综合布线、网络设备调试与安装等相关经历,能熟练配置、维护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常用网络设备。

艺术设计学院

35

实训指导教师

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五年以上在服装企业从事制板、推板、CAD放码工作经历或服装设计定制工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软件学院

36

实训指导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等、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5

30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能熟练从事计算机组装与维护、系统安装与调试、网络组建与维护等机房管理技术工作的,本科或硕士为计算机类专业即可。

机电工程学院

37

实训指导教师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或机电一体化

3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二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有普通机床及数控机床操作工作经历。高级技师或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机电工程学院

38

实训指导教师

工业电气自动化

1

4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药学院

39

实训指导教师

药剂学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药学或中药学专业。

财务处

40

会计

会计学、审计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全日制,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学生工作处

41

辅导员

心理学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专业一致,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学生工作处

42

辅导员

思想政治教育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专业一致

学生工作处

43

辅导员

计算机类或通信类

3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专业一致

学生工作处

44

辅导员

教育学

1

35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硕专业一致

学生工作处

45

辅导员

专业不限

3

35及以下

硕士以上

有一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合计

50

备注:
1、以上学历学位均要求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证书。
2、年龄计算,35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指被正式聘用的工作(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前满相应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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