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中国古铜都”——安徽省铜陵市,迄今已有50多年办学历史。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升格为铜陵学院。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310亩(约873630平方米),各类校舍面积41.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78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1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500 余种。现有教职工822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1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35人。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8000人,成人教育在籍生1800多人。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法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12个学院,另设有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现有49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学、法学等7大学科门类。建有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铜陵学院皖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以及光电子应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等16个科研机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十余项。编辑出版学术刊物《铜陵学院学报》。
学校是安徽省财经类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形成了一定的财经教育办学特色。拥有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财务管理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金融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自动化等7个省级特色专业,《管理学》、《税法学》、《成本会计》、《金融学》等13门省级精品课程,会计实务实验室、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等6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和自动化卓越工程师等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计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教学团队、工商管理应用型教学团队等3个省级教学团队。
近年来,学校围绕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坚持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的办学定位,走内涵发展、开放办学、合作育人之路,不断创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强力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让广大师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学校大力实施了“八百工程”,深化了应用型高校建设内涵,拓宽了应用型高校建设之路,提高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坚持合作育人,主动贴近、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初步形成了校地、校企互利共赢、共生共育、共同发展的局面。自2008 年以来,学校以与地方共建“四个中心”(地方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地方产学研合作中心、地方政府决策咨询中心、地方教育文化中心)为平台,共建“四个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基地、教学基地和研究基地)为依托,深入推进校地、校企、校校合作。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需要,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台湾地区10余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2005年,学校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联合成立了“安徽省西班牙语培训中心”,2012年,与韩国又松大学联合开展了“2+2”合作办学。2011年至今,学校已先后派出60余位教师赴国(境)外研修学习。
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不断扩大。培养了以全国道德模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模范基层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沈浩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为了发挥好沈浩精神的育人作用,学校建设了“沈浩精神传承暨大学人素质教育基地”,积极构建以沈浩精神为内核的校园文化。
学校招生分数线连续多年稳居于安徽省同层次院校前列。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皆为100%,文科最低录取线分别超出安徽省二本控制线15分、 22分、21分,理科最低录取线分别超出安徽省二本控制线33分、27分、21分;新生报到率连续3年都在98%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连续7年都在95%以上。
学校先后荣获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院校、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优秀教学管理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安徽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单位、安徽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绿化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学历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相近;
4、毕业学校要求:“985” 、“211”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其中,应聘专职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年龄27周岁以下。以上年龄截止到当年的7月1日;
6、各岗位其他要求详见人才需求表中备注栏。
相关待遇:
博士:
1、提供使用9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8年,服务期内免交房租,期满后赠与个人。若学校已无合适房源,资助购房补贴20万元(分期支付),一次性资助安家费5万元,服务期满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2、比照副教授标准享受工资待遇及校内博士特殊津贴。
3、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4、根据其个人意愿配备电脑或发放电脑补助0.5万元。
5、 配偶有条件安排工作(按《铜陵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院发[2011]28号]执行)。
6、协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硕士: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实行同工同酬。
说明:引进教授等其他高水平人才待遇根据《铜陵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报名
1、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自荐材料: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见附件),并附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自荐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2、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请发送电子版自荐材料至zp10383#tlu.edu.cn 或投递纸质版自荐材料。电子版主题格式: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纸质版直接邮寄至铜陵学院人事处(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部门)。
3、应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请先将纸质版自荐材料邮寄至铜陵学院人事处(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岗位),并同时将电子版自荐材料发送至zp10383#tlu.edu.cn ,电子版自荐材料主题格式: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投递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和各用人单位主要审查应聘者的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审查通过后,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考察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等。
(三)考察考试
1、专任教师和实验人员。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的三个分组(经管组、理工组和文法体艺组)牵头,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纪委和相关学院(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试讲等),评定综合成绩,形成书面意见后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初定拟聘用人选。
2、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对应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所占比例为4:6。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至少3:1的比例进行,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在进行面试之前统一安排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认识、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由学校组织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组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和外聘专家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状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特长、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状况现场打分。纪委、人事处将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后按得分高低排序,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初定拟聘用人选。
学校将择期举行招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注意我校人事处网页通知,考试人选以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3、被通知来校参加考察考试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部分复印件)。
(四)体检
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其缺额,学校将视情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经学校批准后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初定的、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聘用)协议,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相关招聘材料呈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44061 联 系 人:吴老师 徐老师
电 话:(0562)5881979 网址:http://rsc.tlu.edu.cn/
E―mail: zp10383#tlu.edu.cn (发送邮件时请将#改成@,否则无法发送)
特别提示:我校2015年度进人计划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若有变动,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特别提醒:我校2015年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注意,以防受骗上当。
附件: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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