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26名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美术学院为我国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是文化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拥有杭州南山、杭州象山及上海张江三个校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2人(包括专业教师14人,公共文化课教师6人,实验技术人员2人),管理岗位4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岗位均在杭州有关校区。

应聘者户籍不限。符合条件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当年度留学回国人员(需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明确给予具备特定条件人员优先待遇的,在获得符合条件应聘人员报名并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可在接受报名时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对该类人员适当倾斜的评价标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中国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caa.edu.cn,“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中国美术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6月8日,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通过电话或网站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管理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我院将根据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与面试。根据岗位不同,考试将在南山或象山校区分别进行。有关安排将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1、笔试
①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美术类专业教师以展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应聘者须提供造型基础(含速写)与专业基础习作4件、创作(设计)作品4件、论文1-2篇等材料参加我院专门组织的展览(理论类岗位应聘者,主要以论文形式展出)。展览地点设在我院南山校区美术馆。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每个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公共文化课教师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②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
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采取实验操作与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考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③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考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于指定网站发布。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评委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五)确定入围人员
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因岗位而异:
1、专业教师:专业测试得分80%、面试得分20%;
2、公共文化课教师: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
3、实验技术岗位:操作与笔试得分80%、面试得分20%;
4、管理类岗位: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
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上述确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同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六)体检与考核
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实验技术及管理岗位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院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1B302室,中国美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邮编:310002
电话:+86-571-87164617;传真:+86-571-87164824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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